| 香港进入许可办理指南 | ||
| 2024-05-15 05: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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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请您确定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入港许可。 目前,持中国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普通护照过境香港特区(含返回内地,例如:内地-香港-外国,或外国-香港-内地),可凭有效护照、前往目的地的入境证明文件和联程机、船、车票,在港停留7日,无需办理进入许可。 二、如您需在港停留超过7日,或您的赴港行程不属于上述过境安排,您可向使馆申请香港进入许可。内地居民自内地赴港不适用此指南,请知悉。
办理方式:携带下面的材料,于使馆证件大厅对外办公时间到馆办理,无需预约。 1、有效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2、有效的哥伦比亚居留卡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入港许可申请表(ID1003A)(将前4页如实完整填写,第1页贴上照片,每页最下面一栏需要签名并写填表当天日期) 4、如果是未成年人,还需提交出生证复印件和父母双方的护照复印件。 5、(如有)在哥伦比亚的工作/收入/就读证明。
证件大厅信息: 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9:00 - 11:30,中国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Calle 72 #2A-41, BOGOTA 邮箱:bogota@csm.mfa.gov.cn 领事证件中文咨询电话:6017262860(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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