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进入许可办理指南 | ||
2024-05-15 05:56 | ||
一、首先,请您确定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入港许可。 目前,持中国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普通护照者经香港特区过境往来另一国家或地区(例如:内地-香港-外国,或外国-香港-内地),可于每次入境香港时在港停留7天而无须事先取得进入许可,但必须持有自香港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以及已预订前往该目的地的的续程车/船/机票订单。目的地为内地或澳门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 二、如您持中国普通护照且居住在哥伦比亚,且您的赴港行程不属于上述过境安排(例如,您需要从内地赴港后由香港直接返回内地,或者从国外抵港后不返回内地而是直接从香港前往外国),或您需在港停留超过7天,可向使馆申请香港进入许可。 办理方式:携带下面的材料,于使馆对外办公时间到馆办理 1、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在哥居留或签证复印件 3、入港许可申请表(将前4页如实完整填写,第1页贴上照片,每一页最下面一栏需要签名并写填表当天日期) 4、如果是未成年人,还需提交出生证复印件和父母双方的护照复印件。 使馆信息: 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9:00 - 11:30,节假日除外 地址:Calle 72,#2A-41(Al lado del Ed. BASICA 71), BOGOTA 谷歌地图搜索Embajada china en Colombia, 在Basica 71这栋楼旁边。 邮箱:bogota@csm.mfa.gov.cn 领事证件中文咨询电话: 6017262860(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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