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的文化概况 |
2010-11-10 03:18 |
一、文化政策
哥伦比亚的文化政策可用以下5句话来加以概括: 一、 实行文化权利下放,主张文化为全民所有 二、 促进地方和大众文化事业的发展 三、 保护国家文化遗产,发扬本国文化传统 四、 主张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 五、 外国在哥开展文化活动,只要不干涉其内政,不鼓吹暴力和武装斗争,不支持 恐怖活动,一般不加以限制。 二、哥伦比亚的文化特色和在世界上的文化形象 哥伦比亚的文化是一个多元文化的混合体,也就是说,既有印第安原住民文化深深的烙印,又融汇着西班牙殖民文化的特点,同时又受近代西方特别是法国文化和美国文化的影响。 哥伦比亚在世界上的文化形象: 第一点首都圣菲·波哥大是“南美雅典”。这一美称开始于几百年前的殖民时期,历史比较久远。 第二点是哥伦比亚是“拉美文学大国”,这是全世界都承认的事实。豪尔赫·伊萨克斯的代表作《玛丽娅》是拉美最著名的言情小说之一,而加西亚·马尔盖斯以其力作《百年孤独》于1982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三、哥伦比亚政府文化机构 文化部 哥伦比亚于1997年设立文化部。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 领导和管理全国的文化工作 二、 根据政府制定的方针,拟定文化发展和研究计划,以促进本国文化事业的发展 三、 保护民间艺术 四、 建立博物馆、图书馆和文化中心 五、 组织文化领域的活动和宣传工作 六、 开展国际间的文化交流 文化部下设艺术司、遗产司、青年少儿司、少数民族和地区司、电影局、通讯司等职能司局。体育委员会(COLDEPORTE)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从整体上现属文化部领导。 文化部现任部长为MARIANA GARCÉS CÓRDOBA(2010年8月上任)。 外交部文化司 外交部文化司是各国驻哥外交机构在文化事务方面联系最多的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一、 负责同外国签订政府间文化协定和文化交流执行计划 二、 协调对外文化政策 三、 接待来访的各国文化代表团组 四、 组织政府文化代表团组的出访 五、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驻哥外交机构的协调,以顺利实施相关文化交流项目 文化司设司长一名,参赞2名,工作人员20余名。下设档案室、宣传室和图书馆等处室。 教育部 该部的主要职能是: 一、 负责制定全国教育法规 二、 拟定全国的教育计划 三、 主管全国的各类教育工作 四、 开展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 除本部各职能司局外,还下设科学委员会、高等教育促进委员会以及教育贷款和国外研习署等副部级单位。这些单位的经费均由政府通过教育部划拨,但在行政、财政和业务方面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自主权。 四、主要民间文化团体 民间文化团体有:哥伦比亚戏剧委员会、哥伦比亚电影工作者协会、哥伦比亚手工艺联合会、美洲作家联盟、哥伦比亚画家联合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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