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联合公报 |
2024-10-16 21:51 |
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至16日在伊斯兰堡举行。 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理戈洛夫琴科、印度共和国外交部长苏杰生、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工业、矿业和贸易部部长阿塔巴克、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别克捷诺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扎帕罗夫、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夏巴兹、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米舒斯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拉苏尔佐达、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里波夫出席会议。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夏巴兹主持会议。 上合组织秘书长张明、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米尔扎耶夫、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巴方主席谢赫、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理事会轮值主席耶里巴耶夫列席会议。 上合组织观察员国蒙古国总理奥云额尔登、会议主办国客人土库曼斯坦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梅列多夫以及独立国家联合体、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常设机构代表列席会议。 各代表团团长高度评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担任2023年至2024年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期间所做工作,认为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2024年7月4日,阿斯塔纳)所通过决议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2024年至2025年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的工作。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成员国主张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道路的权利,强调相互尊重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平等互利、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原则是国际关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各方重申应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分歧和争端。 各代表团团长表示,成员国将推动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上合组织关于各国团结共促世界公正、和睦、发展的倡议》的决议。 各代表团团长重申,考虑到成员国的意见,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根据“一个地球,一个家园,一个未来”理念开展对话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重申,成员国愿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安全合作、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共同构建一个和平、安全、繁荣、清洁的世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当今世界经济正发生结构性变化,信息技术、数字化、人工智能、虚拟/数字资产、电子商务等领域快速发展、相互关联。团长们对投资萎缩、供应链不稳定、各种保护主义措施和国际贸易壁垒引发的市场动荡等挑战表示担忧。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共同努力反对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原则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继续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原则,巩固以世贸组织为基础的非歧视、开放、公平、包容和透明的多边贸易体制十分重要。 各代表团团长反对破坏多边贸易体制、阻碍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保护主义措施、单边制裁和贸易限制。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实施单边制裁违反国际法并对其他国家和国际经济关系造成不利影响。 白俄罗斯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肯定各方为共同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包括为促进“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所做工作。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利用地区国家、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的潜力,根据国际法原则并兼顾国家利益,在上合组织地区构建广泛、开放、互利和平等的协作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团长们注意到关于在上合组织、欧亚经济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及其他相关国家和多边机制参与下建立“大欧亚伙伴关系”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推进“上合组织可持续发展年”框架内合作,认为充分发掘和利用上合组织地区在绿色发展、数字经济、贸易、电子商务、金融及银行事务、投资、高科技、创新创业、减贫、卫生(包括传统和民族医学)、农业、工业、交通、物流、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通信、科技、环保、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潜力,实现成员国经济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重申将致力于保障上合组织地区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指出落实《上合组织至2030年经济发展战略》和《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具有重要意义,强调应在相关合作机制框架下就落实相关活动加强协调。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长会议(2024年9月12日,伊斯兰堡)成果,责成落实关于《建立上合组织经济优惠政策库的构想》《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促进机构合作构想》《上合组织成员国发展创意经济合作框架》。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经贸合作潜力巨大、机遇广阔,强调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发展“新经济对话”构想》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应加强相互协调与合作,高效利用数字经济和科技创新,为上合组织国家发展进步、提升地区经济竞争力和发展潜力注入新动力,强调技术应惠及全民。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深化信息安全领域合作十分重要,亟需弥合“数字鸿沟”,支持基于各自国内法律研究建立跨境数据交换机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推广数字技术,发展电子政务、电子支付系统、电子商务及其他数字化业务。 团长们注意到有关国家通过的《关于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推进数字包容和创新的构想》(2023年5月13日,新德里)。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定期召开电子商务专业工作组会议的重要性,注意到关于2025年在中国召开电子商务专业工作组会议和制定《上合组织成员国电子商务合作计划》草案的建议。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标准制定对贸易便利化的促进作用,支持推动上合组织成员国间标准化领域平等互利合作和相关领域经验交流。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海关领域,特别是在上合组织地区构建便捷、安全、稳定供应链,完善海关监管和打击走私渠道等方面的合作蓬勃发展。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工业部长会议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注意到关于2025年举办下一次会议的建议。认为支持创意产业有助于提升各经济体的竞争力和工业化程度,扩大上合组织成员国劳动力市场,惠及青年等群体,降低失业率,促进可持续增长。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研究关于设立上合组织成员国工业领域投资项目数据库的建议以及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工业部长会议框架内通过关于会展活动的条例。团长们注意到上合组织作为伙伴组织积极参与“创新工业”国际工业展(2024年7月8日至11日,叶卡捷琳堡)的有益经验。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就各国产业政策落实、数字化平台建设、生产技术以及信息技术标准化领域交流经验的建议。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发展中小微企业对促进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十分重要。鉴此,各方强调要继续根据《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门间促进中小微企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18年6月10日,青岛)开展务实合作。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形成未来能源共同愿景十分重要,注意到上合组织成员国能源部长会议(2024年6月21日,阿斯塔纳)成果。团长们强调应在《上合组织成员国2030年前能源合作发展战略》(2024年7月4日,阿斯塔纳)基础上继续深化能源领域互利合作,特别是建设跨境能源基础设施、巩固能源安全,责成尽快制定落实该战略路线图。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关于制定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吸引投资和技术综合计划的建议。团长们支持在兼顾各成员国利益基础上,继续推动能源领域全面对话,在能源生产国、过境国和消费国间开展务实合作。 各代表团团长欢迎首次上合组织成员国反垄断部门负责人会议(2024年5月30日,杜尚别)成果。上述会议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合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国际经贸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为进一步完善上合组织外部审计机制,应邀请具备必要专业资质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审计机构参加上述工作。团长们责成最高审计机关负责人在下一次专门会议上对此进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