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中国驻哥伦比亚使馆调整赴华商务、工作、学习、探亲等签证办理要求。
一、签证类型和材料要求
申请签证事由 | 签证种类 | 材料要求 |
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 | M字签证 F字签证 |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 |
工作 | Z字签证 |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
学习
| X1字签证
|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学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返校/在读证明(在校生) |
工作和学生签证持有人的家属随居或探亲,含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 S1字签证 S2字签证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家族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 ②在中国境内工作和学习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 |
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团聚或探亲,包括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团聚或探亲。 *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Q1字签证 Q2字签证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
注:赴华旅游、就医或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申请仍暂停受理。
二、签证申请程序
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https://cova.cs.mfa.gov.cn),打印出确认页、表格并签字。在线预约到馆申办签证时间(https://avas.cs.mfa.gov.cn),打印出签证预约确认表。按预约时间本人亲自到使馆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
以下人员可免采指纹: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
(三)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同一使领馆获发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免采指纹人员可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
三、递交的签证材料
(一) 在线填写的申请表、确认页和预约表;
(二) 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三) 各类签证材料。